2009年11月26日星期四

清华大学:副省部级以上官员不再有论文抄袭概念

1.   前段时间,有网友发现年仅29岁的湖北宜城市长周森锋(清华大学校友)2004年发表在《商业研究》的一文涉嫌论文抄袭。

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钱教授接受记者的采访,认为29岁市长论文系正常引用,与抄袭无关。钱教授解释说,考虑到学生论文在国内大学中的高水平,清华大学规定论文与他人文章相同处超过60%才可以判定为抄袭。

2. 记者质疑道市长论文与他人论文相同程度超过了60%,不应该判定为抄袭吗?

钱教授再解释说,随着学术水平的提高,对论文抄袭的尺度比例也有很大不同:60%是针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政府公务员论文要放宽到65%,而副科级放宽到70%,正科级是75%,副处级是80%,正处级是85%,副厅局级是90%,正厅局级是95%。对副省部级以上的党政官员则不再有论文抄袭的概念,因为论文作者的级别越高,论文的水平就越高,需要引用他人文章的程度也就越高。 

3. 记者再问到周森锋在写那篇有抄袭嫌疑的论文时只是一个普通的研究生,最多当时刚成为公务员,连正式的副科级都不是,是不是应该按照60%或65%的标准来判断呢?

钱教授笑着说,判定一篇论文是否抄袭时使用的标准应该按照发现论文有问题时作者的级别,而不是写作论文时作者的级别,这是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的最新规定。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24419&page=1
来源:
http://feihuayikuang.blog.sohu.com/137747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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